[原]遭遇哈耶克
江左老鬼 发表于 2008-1-25 2:46:00

不敢说理解读懂哈耶克!但当与他的观念遭遇,已经是一种震撼!

我看的第一本哈耶克的书是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冯克利先生翻译的《哈耶克文萃》,其中是一些哈耶克的经济学与政治学的论文结集,当时受奴化教育多年,所谓的自由主义还未经解释就被先入为主的灌输为反动的!但人毕竟是有认知与判断的能力,随时间的流逝,阅读经验的积累,现实的撞击,当略微知道些哈耶克的思想时,观念与现实的反弹已使我迷上哈耶克,并试图去接近他了解他,那些年中国人对于哈耶克的思想观念是久违了!

冯克利先生曾有一篇文章叫作《以观念战胜观念》,据说以前哈耶克的著作只是作为内部读物有所节译,作为马克思思想的对手,我们伟大社会主义卓越的论战对手,他的存在是一个奇迹,因为他活到了1992年,能亲眼看到自己观念的胜利!作为一个曾经饱受误解的学者,那是一种无上的荣光!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是奥地利裔的英国人,有犹太血统,是哲人维特根斯坦的远亲,生于1899年,逝于1992年,23岁时获维也纳大学法学与经济学博士学位,师从米塞斯等奥地利学派的大家,32岁时应莱昂纳尔-罗宾斯之约任教于伦敦经济学院,1944年出版《通往奴役之路》,认为不管是法西斯还是苏俄的计划经济体制最终都是都是通往奴役的体制,人的自由将在这种体制下消亡殆尽,历史的事实证明哈耶克是正确的,他是一位思想的先知!二战后曾任教于鼎鼎大名的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退休后曾在弗莱堡大学与萨尔茨堡大学任教,1974年与瑞典学者缪尔达尔同获该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作为左派的缪尔达尔大放厥词,猛烈的攻击大右派哈耶克,而事实证明哈耶获此奖项当之无愧,他的意义早已超出单纯的经济学家,研究宪法你将避不开哈耶克,研究自由主义思潮哈耶克是一座必须越过的山头,毫无疑问,他是上个世纪屈指可数的社会思想家!以前看杨小凯先生关于哈耶克的一次访谈录,更加深了我的这一看法!

当苏俄的计划经济在各种包装下显得盛极一时的时候,从二战废墟中艰难复苏的西方阵营非常恐惧又羡慕计划经济的虚假经济成就,于是左的声音甚是强大,但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不能解决效率问题,因为计划经济生产的决策必须依赖于信息,而一个社会经济的信息是分散于社会的各处,计划者无法有效地收集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所以计划经济无法像市场那样有效率的运作!波兰的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认为计划是有效的,可以通过市场的试错法找到边际决策的依据,而计算机已经出现,处理数据的计算是没问题的,所以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将会成功,而市场却可能会失灵!二者的论战在表面上似乎是兰格胜利了!于是哈耶克转而论述在计划经济下人将丧失自由!!!因为计划者作出的生产的决策,作出产品的分配必须了解个人的偏好,能力等,但那是私人的信息,在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有隐瞒自己私人信息的倾向,所以那些信息是不可获得。反过来说,如果每个人都是大公无私的,信息完全披露,试问如果让你生活在这个社会里,那里有一个中央计划机构,机构由领导人操控,那个机构知道你所有的信息,包括你何时做爱,高潮如何,用的又是何种尺寸的保险措施。你会不感到恐惧吗!所以说计划经济必将导致人们丧失自由,问题更严重的是,人不是机械人,只会被动的接受指令,我们有情感,会发怒,有私心,更有甚者人们可以表面上装的大公无私,品德高尚,俨然道德化身,其实是凭此以获权力来打压甚至屠戮他人!苏俄的解密档案已经证明这是事实,我们还在迷糊蒙混!我们遭遇哈耶克太晚了!看看曾经遍布荒寒之地的古拉格便可知,想象我们那些干校劳改农场便可知,我们还远没有走出通往奴役的道路!

当年流亡的苏俄诗人布罗茨基碰到哈耶克,问道你没有去过苏联,为什么对我们怎么了解!!!

二战结束时,哈耶克干预支持自由的学者太过于分散,有必要把他们联合起来已推进自由思想的传播!于是朝圣山学会诞生了,那里的会员包括弗兰克-奈特、冯-米塞斯、弗里德曼、斯蒂格勒、阿莱斯等超级学人!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哈耶克出版了他的扛鼎之作《自由秩序原理》,是邓正来先生主译的(山东大学的冯克利把此书译为《自由宪章》),三联书店出版!老鬼读书时就想购买,但一直未得,直到工作后才在临海席殊订到重印的版本!

另有哈耶克经典之作《法律、立法与自由》,我也是工作后放购得,亦是邓正来先生主译!

其他的哈耶克中文译著有《致命的自负》《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货币的非国家化》等,这些书我虽然还不曾认真翻过,但一看到就感到欣喜,因为至少在学术引进的层次,我们已经不再古拉格了。当三个代表什么的与哈耶克的著作可以同列书架出售,我看到的是希望,虽然很是微小!

已经午夜三点,脚很冷,最后就转引一下哈耶克的学生林毓生先生关于自由主义基本立场的论述了结此篇!

“人的存在本身乃是目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是任何政府、社会组织、或别人的手段。易言之,个人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化约的价值,所以每个人都具有人的尊严;从这个意义上看来,人人是平等的。人的尊严蕴涵了对人的尊重(包括自尊),也赋予了个人自由的含意。个人自由则指:人的自主性、隐私权、与自我发展的权利。个人的自由当然不包括使别人没有自由的“自由”;所以自由不是放纵。另外自由与责任不可分;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他当然已经自我取消了享有个人自由的权利。政府的功能,除了国防与维护公共秩序以外,主要是执行法治之下的法律,以保障基本人权;只有在人权与法治落实后,社会上每个人平等享有个人自由才有真正的可能。任何政治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危险,所以限制与分立政府的权利乃为必须,亦即必须建立民主宪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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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遭遇哈耶克
[破篮子] 评论
只闻其名,没读过大作。关于自由主义的见解精辟。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是个大家,不过文章挺晦涩的,不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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